湘潭经开区:学《党章》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规矩意识、创优意识

发布时间:2017年09月11日       来源:      阅读:398次

根据湘潭经开区贯彻落实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一安排,9月9日,湘潭经开区党政办公会继续组织集中学习党章,湘潭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孙银生,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主任黄韧,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经开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学习。本次学习由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、综保区管委会主任朱又红领学《党章》第三、四、五章内容。对《党章》中有关党的中央组织、党的地方组织、党的基层组织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。

朱又红指出,第一,《党章》第三、四、五章规定了党的组织的层级设置,从大的方面讲,党组织分为中央、地方、基层三个层级,细分下党的地方组织又分为省市县三级,党的基层组织包括了街道、乡、镇到企业、村、机关、学校等,实际上党的层级组织有六级;第二,《党章》第三、四、五章规定了党的组织的产生形式和程序,党的中央组织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这就决定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我党的最高权力机关;各层级党组织都有系统及严密的产生形式与程序;第三,《党章》第三、四、五章规定了党的组织的运行要求;具体明确了党组织的任期、大会的召集和换届、大会职责的规定、职权行使的方式、党组织的具体要求等五个方面的内容。

结合《党章》,朱又红谈了三点体会:一是党的组织非常严密,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,我们要处理好个体与集体关系;二是党的制度非常严格,必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,要讲规矩,有底线,把党章作为基本遵循;三是党的要求非常严明,必须牢固树立创优意识,要在执行决策中创先争优、在钻研业务中创先争优、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创先争优、在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。